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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归调用的层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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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调试一个大程序时遇到了一个崩溃的 Bug。这个程序并不是我写的,而崩溃时 Visual Studio 也没有直接给出调用链的信息,我只能自行分析问题所在。最后确定,程序是在一个递归调用的函数中崩溃的。

一看到递归函数,我就感到棘手。递归的调用深度可能非常大,成百上千层,根本没法逐层跟踪来确定崩溃点在哪里。不过后来,在同事的提醒下,我才意识到关键问题:程序崩溃时 Visual Studio 的错误信息是 “Stack Overflow”。这意味着问题很可能是递归调用层次过深,最终导致栈溢出。

关于递归的反思

递归是一种强大的编程工具,用起来非常简洁优雅。尤其是在解决一些像树遍历、分治算法、回溯问题等场景时,递归可以大幅简化代码的逻辑。

然而,经过这次调试,我深刻体会到递归的缺点:

  1. 不易调试:
    调试递归函数时,尤其是调用层次较深时,很难快速定位问题的发生位置。与此相比,循环的调试相对简单,因为可以轻松确定错误发生在某一特定的迭代中。

  2. 调用深度限制:
    每次递归调用会占用栈内存,调用层次过深时可能导致 栈溢出(Stack Overflow)。现代编程语言(如 C++、Java、Python)都对栈的大小有默认限制,具体取决于运行环境。

调试过程与解决方案

仔细分析后,我发现这个递归函数中存在一个逻辑错误,导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递归无法到达预期的终止条件。这就是问题的根源——无限递归直接导致栈溢出。解决方法相对简单:

  1. 修正逻辑错误,确保递归函数能够在所有情况下正确达到终止条件。
  2. 在递归函数中添加一层保护机制,例如在函数入口检测当前调用深度,如果超过预期阈值,则强制退出,避免继续调用。

以下是一个改进的例子:

int safeRecursiveFunction(int n, int depth = 0, int maxDepth = 1000) {
if (depth > maxDepth) {
throw std::runtime_error("Recursion depth limit exceeded");
}
if (n == 0) {
return 1; // Base case
}
return safeRecursiveFunction(n - 1, depth + 1, maxDepth) * n;
}

通过引入 depthmaxDepth 参数,我们可以限制递归的层数,防止意外的栈溢出。

递归深度的实际限制

在大多数实际应用中,递归深度通常不会太大,因为合理设计的程序会在较浅的调用层次上满足终止条件。但如果需要处理非常深的递归调用(例如处理大规模数据结构或复杂递归算法),可以采取以下优化方法:

  1. 尾递归优化:
    一些编译器和语言(如 Python 不支持,但 Scheme、某些 C++ 编译器支持)可以对尾递归进行优化,将递归转化为迭代,从而避免栈溢出问题。

  2. 改用循环:
    如果递归逻辑过于复杂,且递归深度不易控制,可以尝试用循环代替递归。

  3. 手动管理栈:
    使用显式的数据结构(如栈)模拟递归调用。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例子:

    void iterativeTraversal(TreeNode* root) {
    std::stack<TreeNode*> stack;
    stack.push(root);
    while (!stack.empty()) {
    TreeNode* node = stack.top();
    stack.pop();
    // 处理当前节点
    if (node->right) stack.push(node->right);
    if (node->left) stack.push(node->left);
    }
    }

这次调试经历让我更加认识到递归在带来代码简洁性的同时,也伴随着潜在的复杂性和风险。我们应该根据具体问题场景权衡递归与其他实现方式的优劣,确保程序在高效运行的同时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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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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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十个月的时候是在无锡爷爷奶奶家度过的。

豆豆早就对徐家汇租的小房子厌烦了,来到无锡别提多开心了。无锡家里大多了,地板上可以随便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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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特别喜欢开关和插座,每次爬到那里必然要抓起来玩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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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大衣柜也是好地方,豆豆坐进去就不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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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衣柜一比,豆豆像个小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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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还给爷爷奶奶的房间搞了装修。先是在墙上抹了两个黑手印。然后干脆用手指甲抠了一个小洞。最后用玩具在桌子上砸了一排小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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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环境也很不错,有很多花花草草。豆豆眼睛都不够使了。在上海的时候,想哄他睡觉,就抱他出去转一圈。在无锡可不行了,外面这么新鲜,豆豆挺着个脑袋就是不肯睡。这个国庆,豆豆都极力抗拒睡觉,不过一旦睡着了,就睡的特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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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领着豆豆去无锡城里逛了一圈,豆豆对所有商品的喜爱程度都差不多,只要是新鲜的,以前没玩过的,他就会上去又摸又抱。

豆豆到无锡走一趟,收获了不少玩具,包括爸爸DIY的“美女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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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姑姑送的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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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会用声音表达意思了。以前他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会身子靠过去,或者抓我的手伸过去。现在方便了,盯着那样东西,“嗯,嗯,嗯……”叫几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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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似乎有点懂“爸爸”这个词的含义了。有几次他吃奶的时候,他不想吃了,回头一看,我在旁边,于是就叫两声“爸爸”,然后朝我爬过来。

豆豆也终于开始学叫妈妈了:一次他饿的非常难过,哼哼唧唧的叫了一声“姆啊”的音。

豆豆最可爱的是学会了“啊啼”。豆豆在家有个专用的洗澡盆,没有带回无锡来,于是我们俩光溜溜的,我抱着他冲淋浴。豆豆突然打了两个喷嚏,他大概觉得打喷嚏很好玩,打完了还朝我笑笑。我于是很夸张的装作打了喷嚏,朝他“阿嚏”一声。豆豆开心的咯咯直笑,看他这么高兴,我又“阿嚏”了几声。等豆豆妈开门来接他的时候,豆豆朝妈妈“啊啼”了一声,然后就哈哈笑起来。

豆豆的模仿能力还不仅表现在说话上。有一天,我把去把车从停车场开到家门口。很短一段路,于是奶奶就抱着豆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豆豆一动不动看着我开车。等我我一下车,他就“嗯,嗯,嗯……”表示要做到驾驶位置上去。一坐到驾驶位置上,他就马上学我的样,扳几下排挡再扭一扭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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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LabVIEW》售出九千多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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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会去售书的网站看看读者对自己这本书的评论,最近发现京东,卓越两个网站长期缺货,也不知道为啥。于是想起来去跟编辑打听一下这本书的销售情况。胡主任告诉我,书已经卖出了九千多册了,前两次印刷的一万册很快就会售罄。今天正好是这本书发行两周年的纪念日。

我最初还真没想到一本LabVIEW书会有这么多读者。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中国LabVIEW用户数量不多,这本书能卖出去三四千本我就满足了。现在看来,中国LabVIEW用户还真不少,LabVIEW影响力蛮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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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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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上星期满九个月,当时我正在出差,所以现在才写博客记录。

豆豆是老太太杀手。豆豆出去晒太阳的时候常常会引来老头老太逗他玩,尤其是那些还没孙子的老人们。豆豆比较穿得比较有特点,一般只穿一个小背心,是小宝里穿得最少的。尤其是他不穿袜子,似乎上海人认定小宝是必须穿袜子的,所以他光着脚丫特别显眼。现在,小区周围几个街区的老太太没有不认识豆豆的。

周末我抱着豆豆去菜场,后面一位大婶凑过来逗他玩,然后说小家伙看起来坏坏的。豆豆的坏小子本性早就暴露无疑了。他大约一两个月前学会了借助大人的手去够东西,比如说他想要桌子上的玩具,但够不到,就会抓起我的手,往玩具那里伸。再后来他就学会有别人的手来鉴别危险啦。比如去超市,他看见货架上的商品,他想去抓,又不确定那些东西是否会伤害到他。这时候他就会抓起我的手去碰那些商品,如果我碰一下就缩回来,那他也不会去碰。否则,看我可以安全的触摸某样东西,他就放心了,上去一把就把东西抓过来。

昨晚,我抱着他在屋里溜达,走到电风扇前面。他已经知道电风扇是很危险,不能碰的。但是他盯着电风扇看了一会突然就嘿嘿嘿坏笑起来了,然后就抓起我的手去够电风扇。我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于是轻轻碰了一下电风扇,然后假装被打到了,迅速缩回手,哎呦哎呦叫了几声。豆豆自以为得计,哈哈哈得笑的前仰后合。

豆豆已经学会真正的爬行了,现在在床上够东西再也不用匍匐前进了,而是直接就会用膝盖双手交错爬行前进了,行进效率提高了不少。

豆豆是个火气比较旺的小宝,最近居然有点大便干燥。前几天拉屎的时候大概很疼,还哇哇的哭了一通。这两天改善了豆豆的伙食,吃的全是火龙果,鸭梨这些去火通便的食物,他才终于恢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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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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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豆豆8个月了。

和同龄小宝比起来,豆豆人高马大,力气也大,但还没有学会控制自己的蛮力。他抓人的时候会死死的抓,咬人的时候拼命咬,搞得家里人人带伤。豆豆爸的胳膊上有好几道伤口,以至于豆豆的暴行都已经传播到爸爸的公司里了。不过,受伤最重的还是爷爷,爷爷的后背都被豆豆给抓烂了。

为了防止他长大以后赖账,我们还特地把豆豆的罪行给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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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几个星期前又长了一颗牙,到现在还是总共5颗牙。豆豆总是有一颗牙领先于同伴先出来。

周末,又给豆豆剃了一个光头,然后领着他去逛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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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是个“野孩子”,就喜欢往外跑。他现在可以听懂一些简单对话,看明白一些动作了。一旦发现有出去玩的迹象,就兴奋的小腿直蹬。最近天热,我在家喜欢光膀子,出门才穿衣服,这个习惯被豆豆发现了。平时早上都是爷爷抱豆豆出去散步,所以一大早豆豆就抱着爷爷不放。我叫他,他不理。于是我就拿来T恤当着他的面穿上,他立刻就对我改变了态度,伸出小手往我身上扑。等我一抱上他,他就死死抓住我的衣服,说什么都不肯松手了。

豆豆现在太沉了,抱他出远门可吃不消,于是我翻出了豆豆的座驾。这是豆豆的豪华敞篷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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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坐上小车的豆豆既紧张又兴奋,在车里东张西望,看得可带劲了。但是到了没风景的地方,他还是不喜欢自己呆在车里的,一定要让人抱。

我们一家人推着豆豆来到了港汇广场,豆豆都看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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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吃饭时间,我们打算在港汇5楼找一家饭店吃一顿。没想到这里生意极好,除了两家店,其它饭馆都需要排队。这里最清闲的饭馆是肯德基,门可罗雀。我还从来没见过肯德基在用餐时间可以不排队的。看来这种快餐店就适合开在商场底楼,我估计人们选快餐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顺路,开在楼顶肯定影响客源。我们不想浪费时间,于是选了另一家不需排队的餐馆,一个叫什么蕉叶的东南亚风味餐馆。吃上之后,发现这里不用排队是有他的道理的,真难吃,我是再也不会来了。

豆豆的表现真乖,一家人吃饭的时候,他不哭也不闹,自己在那啃勺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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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饭,下楼来到儿童专区。这里有一小块供儿童娱乐的区域。里面的小朋友不算很多,于是我把豆豆也抱了进去。这里地面宽阔,比家里适合练习爬行。豆豆已经可以比较自如的往前爬了,但他的腿脚还是不听使唤。他只能依靠胳膊的力量,慢慢匍匐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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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一个十个多月的小宝也在练爬行,他已经非常熟练了,腿脚十分协调,嗞溜嗞溜爬的飞快。尽管他比豆豆大了两个多月,但外形还比豆豆小了一大圈,所以爬起来比较轻便。

豆豆追着一个红色的皮球爬了十多米,这是豆豆爬的最开心的一回了。晚上回到家里,兴奋劲都还没过,吃饭都不好好吃,一个劲在床上爬。

大概豆豆这一天玩的太累了,第二天居然病倒了。早上妈妈给豆豆喂奶的时候,发现豆豆头很热,于是给豆豆量了一下体温,37.9℃,不算太高。豆豆吃完奶后,体温又稍有下降,我猜想可能是昨天太累了,或是水喝少了引起的,也许过一会就好了。哪想到过了才一个小时,豆豆的体温就升到39.1℃了。一家人这时候都急坏了。

从查到的资料来看,豆豆有可能是得了幼儿急疹,或者叫玫瑰疹:一种没有太大危险的传染病,不需要治疗,三天后自然就会退烧痊愈。但是,联想到豆豆前一天跟一大堆小朋友疯了半天,我就怕他染上某种儿童间传染的炎症一类的病,于是还是决定送豆豆到医院检查一下。验血的结果是白血球偏低,排除炎症的可能,基本上可以确定就是玫瑰疹一类的病了。大家总算放了心。

到晚上的时候,豆豆仍然还有点发烧,但温度已经降下来了。大家本来担心豆豆晚上会闹的,结果他睡的还挺香,一点都没哭闹。早上醒来,我一摸他脑袋,原来已经退烧了,病好啦Open-mouthed smile。没想到豆豆这么强壮,一下子就战胜了病毒。

豆豆第一次发烧,但是表现的非常勇敢。除了体温超过39℃那段时间,他有点发蔫,其它时候,吃喝玩乐都不影响。尽管非常难受,但是豆豆还是会被逗的呵呵乐。只不过乐的时候还带着点哼哼唧唧的腔调,看着非常招人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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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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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每个周末都领豆豆去商店逛。

俺们坐的是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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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肇嘉浜路出发,一站就到徐家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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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店里好东西真多啊。豆豆看上了一个“歌唱小精灵”,可惜这个玩具不适合小小宝。后来豆豆又看上人家的小钢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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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逛累了,豆豆跑去下馆子。饭馆名叫麦当劳,可惜里面没有豆豆能吃的东西。豆豆休淘气了一会儿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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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玩了一天,浑身是汗。回家赶快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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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睡一觉,豆豆最近喜欢趴着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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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热,豆豆在家里穿上肚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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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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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豆豆早就能发出“爸”这个音了,但他一直不太爱说这个字。直到最近一个星期,他突然就喜欢上叫“爸爸”了,时不时就叫几声。难道是因为我最近哄他玩的很开心?豆豆也能发“妈”的音了,但也几乎不怎么说。周末我又心血来潮,让豆豆叫“Daddy”,他居然就daddy, daddy的叫起来了。豆豆妈在一旁嫉妒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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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路中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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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了一段时间,我重新拾起了阅读的习惯。最近,我找到了一个较为理想的阅读时段 - 上下班的地铁通勤时间。为了便于携带,我还特意购置了一部 Kindle 电子书阅读器。入手 Kindle 后,我便下载了几本书来阅读。《寻路中国》是近期的畅销书之一,因此也进入了我的视线。

我阅读的是该书的英文原版《Country Driving: A Journey Through China from Farm to Factory》,作者是彼得·海斯勒(Peter Hessler),这也是我读过的第一部非技术类的英文原版书籍。技术类书籍通常侧重于介绍专业内容,其词汇和语法相对基础,即使英语水平不高,也比较容易理解。而文学类作品,语言本身便是其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之一,往往辞藻华丽、文采斐然,阅读难度自然也相对较高。我至今还记得大学刚过英语四级时,曾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轻松阅读英文原著,便兴冲冲地在书店买了一本《基督山伯爵》。结果回到宿舍翻了几页,发现一半的单词都不认识,这让我深受打击,从此便对阅读英文原版小说敬而远之。幸运的是,《Country Driving》属于纪实文学,其语言风格相对朴实,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和修饰。而且,书中所描写的都是发生在中国的故事,不存在明显的文化隔阂,因此我读起来还算比较流畅。

《Country Driving》记录的是一位美国作家在中国的真实经历,书中的人物均为实名。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作者两次沿着长城进行自驾游的见闻,描绘了中国广袤的乡村风貌;第二部分则聚焦于北京附近的一个小村庄,记录了当地村民在几年时间里的生活变迁,展现了中国农村在改革开放浪潮下的时代缩影;最后一部分将镜头转向浙江的一家民营工厂,真实地记录了工人们的生活状态,揭示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背后农民工群体的生存现状。

书中以翔实的笔触描绘了村民和工人们的生活环境、经济收入、日常作息,乃至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斗争等细节。虽然我生长在中国,但由于生活环境的差异,也从未真正深入地接触过中国农村和农民工的生活,因此书中的内容对我来说充满了新鲜感。例如,书中描述了一次村基层换届选举的过程:这种选举通常情况下普通村民是没有参与资格的,但即便是有选举权的党员,也对当时那位无能且腐败的村支书表示强烈不满,希望能选出更合适的人选。然而,镇政府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却派人到村里与党员逐个谈话,要求他们必须投票给现任支书。最终,这场选举沦为了一场彻头彻尾的走过场,毫无民主可言。

外国人书写中国,一个显著的优势或许在于他们能够以一种旁观者的视角,敏锐地发现我们早已习以为常、甚至视而不见的不合理之处。纵观全书,我并不认为作者对中国抱有偏见,但他对于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和制度弊端的嘲讽却是毫不留情的,笔锋犀利,发人深省。不知道这些意味深长的讽刺和批判是否会在中文译本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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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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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汉族人中有一种独特的身体特征 - 复型小趾甲:即一只脚或双脚的小脚趾甲呈现分裂为左右两片的形状。我出于好奇,观察了一下身边的亲人,看看他们是否符合这一特征。根据我有限的样本观察,发现:我爸那边的亲戚中复型小趾甲较为常见,而我妈那边亲戚中则不明显。至于我自己,我清楚得记得,我小时候是有复型小趾甲的,但今天抬起脚丫一看,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老婆完全没有这种特征,豆豆也没有。

关于人类的起源,科学界主流观点是“单一起源说”。这一理论认为,现代人类的所有祖先均起源于非洲。大约在7万年前,人类祖先开始从非洲向世界各地迁徙和扩散。然而,中国官方却持一种独特的观点,也就是教科书中沿用的“多地起源假说”。按照这一理论,世界上的其他人种或许源于非洲的猴子,唯独中国人是由“土生土长”的中国猴子演化而来。

如果从这个视角看问题,一些奇怪的现象似乎可以解释得通了。比如,为什么有些国家的人能坦然走在康庄大道上,而中国人要摸着石头过河?也许这和祖先的起源有关:别的民族是旱猴子变的,而中国人是从水猴子进化来的。

不过,玩笑归玩笑,我个人更倾向于世界主流的单一起源说,因为这一理论有坚实的科学依据 - DNA 的对比分析。通过比较不同人群 DNA 之间的差异,可以推算出他们最近的共同祖先生活的年代;综合全球各地人类的 DNA 数据,还可以绘制出人类迁徙的完整路径。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 BBC 的科教节目,其中详细介绍了人类祖先的扩散路径。研究表明,中国境内的现代人类祖先实际上来自两次大的迁徙浪潮,这也是南北方人基因差异显著的原因之一。

现代智人在大约 7 万年前,离开非洲后,其中一支沿着印度洋海岸一路向东,直到亚洲大陆的最东端,然后折向北方。在大约 5 万年前,进入中国南部。这一支迁徙者皮肤较深,颧骨较高,成为了南方人基因的基础。

另一支从智人走出非洲后,一路向北,直达西伯利亚,然后就在那定居了。直到 2 万年前地球气候开始变冷,西伯利亚的大部分地区被终年冰封,迫使一部分当地居民南下进入中国北方,逐渐成为北方蒙古人种的祖先。由于寒冷的气候,他们的皮肤变浅,脸部轮廓更加扁平,眼睛也逐渐变小。这些特征不仅是北方基因的标志,更在现代中国人的外貌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尽管南方的原始人先一步定居中国,但从今天中国人的外貌特征来看,北方迁徙者的基因明显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基因优势的确立,或许与北方人群的繁衍模式、社会组织结构,以及后来的诸多历史事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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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是运动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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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动每小时3到5次即达到正常,豆豆在妈妈肚里那会儿,一小时动上三五十次都没问题。医生说这类小宝将来适合做运动员。

豆豆体力超好,每天上串下跳,一刻不停。前两天给他洗澡的时候,他又开始疯狂的踢水。我说咱们这回就让他玩个够,看看他到底能坚持踢多久。于是,他考在我手臂上,两腿交替蹬水蹬了七八分钟,终于累了。我想,这下累到你了吧,可以歇下来好好洗澡了。结果他脚累了玩手:身子往前一倾,开始用手扑腾水。一会手累了,再往后一靠,开始踢水。如此往复几次,地板上水漫金山,爷爷实在受不了了,一把按住他的脚丫,开始强行给他洗澡。

豆豆现在狂爱举高高,只要我朝他伸开双臂说一句“举高高”,他马上就会兴奋的尖叫,然后俩腿猛蹬。由于举高高哄的他很开心,他现在跟老爸感情极好,常常抱着我又啃又亲。

豆豆学会玩手了。现在如果让他“挠”一个,他就会举起小手握拳,张开,握拳再张开。豆豆是个右撇子,目前还只会挠右手。

豆豆抱着爸爸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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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以后给我租住的房屋窗外照了张像,上海的夜晚亮如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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