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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离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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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旧每天给儿子讲述中国历史。每次,我都会提前学习一遍,然后在他睡觉前,用讲故事的方式讲给他听。

中国的史书几乎都是讲述王侯将相的,很少有关于普通人日常生活的记录。只有偶尔出土的一些文书,才能看到普通人的身影。最近,我看了一些敦煌藏经洞整理出来的文献,尤其是几篇唐代的离婚文书,才发现唐代的婚姻制度与我之前的想象大不相同。女性并非男性的附庸,更不是私人财产。夫妻间好聚好散似乎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唐朝,果然文学鼎盛的时代,连离婚书都措辞优美,格律严谨。

那时的离婚文书已经有了固定格式。一般开篇先描绘一个宏大的意境,说夫妻之缘本为天定,例如:

盖闻夫妇之礼,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

盖说夫妇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代结缘,始配今生夫妇。

三代修因,见存眷属。

接下来则是描写理想中的夫妻生活:

盖以伉俪情深,夫妇义重,幽怀合卺之欢,欢念同牢之乐。

夫妻相对,怀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生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

一从结契,要尽百年。如水如鱼,同欢终日。生男满十,并受公卿。生女柔容,温和内外。奉上有谦恭之道,恤下无党无偏。家饶不尽之财,妯娌长延之庆。

男阳女阴,纳婚于六礼之下。理贵恩义深极,贪爱因浓。生前相守白头,死后同于黄土。

接着,话锋一转,控诉现实中的不如意,导致分手的原因:

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十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三年有怨,则来作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眅目生怨,作为后代增嫉。何期二情称怨,互角争多,无秦晋之同欢,有参辰之别恨。

今则夫妇无良,便作互逆之意。不敬翁家,不敬夫主,不事六亲眷属。污辱宗门,连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各不和睦。

接下来是核心主题,分手: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会及诸亲,各迁本道。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以俱一别。

近再会两家亲眷,不要谤地怨天,莫道八卦无合,五行相克,盖是前因不遂,今世相逢,覆水难收,干沙不合。

有些离婚文书还谈及了分手后的赡养费,按当时的行情,通常是三年的生活费:

惣不耳三年衣粮,自后更不许再来互相搅乱。千万永辞,布施双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

最后是互道祝福: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夫觅上封,千世同欢。妇骋豪宋,鸳鸯为伴。自后夫则任娶贤失,同牢延不死之龙。妻则再嫁良媒,合卺契长生之奉。